护理学院党总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作者:李艳春 时间:2016-09-08 点击数: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每名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根据中共齐鲁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落实上级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缴纳2016年上半年党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护理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及时上交党费,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党费上缴工作。

同时根据鲁医党字[2016]8号《中共齐鲁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员集中缴纳党费日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护理学院党总支要求全体党员定时、及时、足额、主动上交每月党费,并做好党费交纳登记工作,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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