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护理系办公室 时间:2015-08-27 点击数:
为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设立学校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新生、见习、实习学生)。
二、评选额度、比例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档。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元,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40%,且无不及格科目。
5.校级单项奖获得者或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秀者或公民道德补课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级召开班会,宣读评选通知,做好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
2.在辅导员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同学在班级内进行民主评议,按照评选比例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将评议结果上报系务会。
3.系务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审核,并将结果在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结果再次审核,并将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院务会研究通过后,全校通报表彰。
5.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奖学金登记表。
五、奖励办法
1.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2.评选材料放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