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作者:护理系办公室 时间:2015-08-28 点击数:
为了增强班级学生的凝聚力,提高学生主人翁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所有在校班集体(不含大一新生班级)
二、评选比例
1.省级先进班集体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确定候选先进班集体
2.校级先进班集体按照各系班级总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地完成校、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学校排名前列。
5.班级内无私自在校外住宿者,无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者。
三、评选程序
1.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要在各系主任的领导下进行,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它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
3.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结果再次审核,并将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院务会研究通过后,全校通报表彰。
4.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四、奖励办法:
1.颁发“先进班集体”奖状。
2.全校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