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作者:护理系办公室 时间:2015-08-28 点击数:

为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先创优的意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更好的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团支部班子健全,起到核心模范作用;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整体工作开展较好。

(3)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定期收缴团费。

(4)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思想作风过硬,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5)积极开展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和科技创新等活动,各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工作突出有成效。

(6)维护和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做好青年入团、团员入党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7)引导团员青年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学年内团支部无重大责任事故。

2.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立志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记录。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按时缴纳团费,团籍在学校注册者。

(6)学习积极刻苦,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2。

3.优秀团干部条件

在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做到:

(1)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勇于创新,朝气蓬勃,工作勤奋有实绩。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顾全大局,廉洁奉公,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经常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热心为青年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的评选在基层团支部经民主选举产生,由系团总支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在基层团干部范围内经民主选举产生,由系团总支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3.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要在系团总支考量团支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4.以上评优经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全校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上报院务会。

三、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的比例为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团干部总数的20%;优秀团支部的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15%。

四、奖励办法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颁发证书,评优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优秀团支部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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